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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引导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来源:民政部   发布时间:2022-06-25 11:26:5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事务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实际,现就引导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推进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关系民生福祉、经济发展和国家未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千方百计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热情支持高校毕业生在各自工作岗位上为党和人民建功立业。2022年届高校毕业生人数首次突破千万,青年就业总量压力持续增大,需要多方拓展就业渠道,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实施《“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规划》(民发〔2021〕78号),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等文件要求,鼓励引导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把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与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结合起来,挖掘就业岗位需求,提升就业服务能力,帮助高校毕业生早就业、顺利就业,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贡献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积极动员引导,鼓励社会组织面向高校毕业生开发就业岗位。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要广泛动员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响应中央号召,开发就业岗位需求,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引导社会组织重点在本地特色产业、现代服务业等方向挖掘就业需求,在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创新服务内容,开发更多适合毕业生的专业岗位。结合实施区域协调发展、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等战略,支持在城乡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物业、健康等服务的社会组织加快发展,努力增加面向毕业生的工作岗位。积极培育发展各类社区社会组织,鼓励社区社会组织面向毕业生全部开放岗位并予以优先招录。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政策落地与项目实施,引导社会组织按照承接服务的需求开发更多公益服务岗位。推动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本地区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努力拓展见习岗位行业覆盖面,引导社会组织结合社区服务均等化、精细化、智能化发展趋势合理设置社区就业见习岗位,鼓励具有一定就业容量和技术含量的社会组织申报就业见习基地,增强社会组织对毕业生的吸引力,优先留用见习人员。

三、主动搭建平台,做好社会组织与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对接。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要积极搭建就业服务平台,协调相关就业信息发布平台免费为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帮助社会组织及时有效发布就业信息,扩大社会组织宣传力度。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提升就业信息的匹配效率,为社会组织吸纳毕业生提供精准对接服务。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协调有关部门因地制宜开展线下各类招聘活动,特别是各类城乡社区招聘服务活动,针对性举办小规模、定制化招聘会等,及时对接本地区各类社会组织用人岗位需求,积极推动社会组织人才流入。开展前置化用人对接服务,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等专项活动,有序组织大学生到社会组织开展就业对接、实习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等活动,提高大学生对社会组织的认知度、信任度,激发高校毕业生到社会组织就业创业的热情。

四、多方群策群力,支持社会组织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服务。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要注重发挥不同类型社会组织作用,群策群力服务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行业联系优势,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学会、联合会等社会团体响应号召,引导会员单位、行业及领域内企事业单位重点面向毕业生扩大就业容量。特别是在互联网、连锁经营、制造业等吸纳就业人数多的行业领域,积极动员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加大就业服务力度,及时研判行业领域及相关会员企业用人需求,做好面向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信息对接。推动有条件的社会组织设立创业孵化基地、就业培训基地等,加强与高校、企业的合作对接,结合行业特点和用人需求开展定制化就业指导服务。引导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研究机构、相关行业协会商会等,积极面向毕业生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加强对毕业生的培训服务,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就业观,合理调整就业预期,增强服务群众的工作本领,激发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创业的热情。动员权益保护领域社会组织积极为毕业生提供普法宣传、法律咨询、风险测评、纠纷调解、公益援助等权益维护服务。注重开展就业援助,引导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及时发现和服务就业困难家庭毕业生,优先组织参加职业培训和就业见习,做好跟踪帮扶,提供针对性服务,助其尽快实现就业。

五、加强部门协调,为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争取营造有利环境。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在工作部署中要避免单打独斗,注重左右互动、上下联动,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财政等部门的沟通联动,完善激励政策,为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营造有利的政策环境。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及时发现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中的困难和需求,帮助破解吸纳毕业生就业面临的各项难题。积极协调财政、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为社会组织争取与中小企业以及同行业公办机构的同等待遇,重点在税收减免、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失业保险返还以及疫情纾困等方面争取更多政策支持,增强社会组织对毕业生的职业吸引力。积极争取将社会组织人才待遇纳入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职称评定、教育培训、人才补贴、户口迁移等政策范围,特别要关心到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就业的毕业生成长发展,推动将其纳入当地人才政策扶持范围。

六、创新工作方法,推动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取得实效。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要把引导社会组织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当前的工作重点,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结合毕业生就业的时间特点和本地区实际,立即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推动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要立足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职责,积极联合就业职能部门、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协同推进,密切配合,同向发力。要用足用好支持政策,为真正做出就业贡献的社会组织提供服务保障,对于成绩突出的可以优先纳入先进社会组织评选、政府购买服务等范畴。要充分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介,加大宣传力度,主动发现、及时报送典型案例,加强正面引导,发挥示范效应,回应社会关切。各地要利用多种信息渠道及时摸排掌握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定期汇总各级各类社会组织招聘毕业生数量、提供毕业生见习岗位数量、开展就业服务活动数量、引导会员单位发布就业岗位数量以及各级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线上线下就业服务活动数量等数据,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切实有效的工作成果。

各省级登记管理机关要做好信息报送和工作调度,分别于8月15日、12月15日前将开展工作情况、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及《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表》报送我局。

附件:《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表》(略)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