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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明故事

周虎林:迢迢援疆路,殷殷法治情

来源:民进宁夏区委会   发布时间:2019-04-12 13:59:41


左二为周虎林

法律就是一座雄伟的大厦,庇护着我们大家;它的每一块砖石都垒在另一块砖石上。 ——高尔斯·华绥

石嘴山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北部,因贺兰山脉与黄河交汇之处“山石突出如嘴”而得名,被誉为宁夏工业的“摇篮”。

周虎林就像这里珍贵的太西煤,质朴、刚正、无私,在平凡的岗位上坚守初心、砥砺前行。

从贺兰山到天山

天山巍巍,托河潺潺,沙棘果挂满枝头,库姆孜琴声悠扬,玛纳斯歌声美妙,湛蓝的天空上,猎鹰振翅飞过阿合奇的高原、河流、雪山、戈壁……

这里就是阿合奇,柯尔克孜语意为白芨芨草,位于天山南脉腹地,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也是国家边境扶贫试点县。

2018年9月,在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和家人的大力支持下,周虎林法官响应自治区高院援疆工作号召,背起行囊从贺兰山来到了2380公里外的天山脚下。从克州首府市驱车8小时达到目的地阿合奇县,在宁夏8个小时车程已经出省,但在新疆仅仅是相邻的两个县市的距离。在这里,他终于体会到了“不到新疆不知中国之大”这句话的含义。

阿合奇县近九成的人是柯尔克孜族,使用的是柯尔克孜族的语言和文字,这些人基本不具有汉语的交流能力,甚至部分干部也不会汉语,所以在阿合奇县生活、工作存在极大的语言文字交流障碍。当地法院为减少这种障碍,就将双方当事人均为少数民族的的案件交由少数民族法官审理并制作少数民族文字的法律文书,双方当事人一方为汉族一方为少数民族的案件交由少数民族法官和汉族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并制作双语法律文书,双方均为汉族的案件则交由汉族法官审理并制作汉语法律文书。这里的法官各类型的案件均须办理。而他在宁夏仅从事过民商事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并未接触刑事、行政案件的办理。所以刚到阿合奇县法院工作之初,他将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知识再次捡起来,向当地法官学习刑事、行政案件的审理,并积极与石嘴山市中级法院相关庭室的法官探讨他在阿合奇县办理的刑事和行政案件。

“基层的同志任劳任怨、精益求精,超负荷工作,却始终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保持着工作热情,心系百姓,甘当公仆,在平凡的工作中干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这份初心和热情是援疆工作带给他最大的收获。作为援疆法官在完成立案庭的副庭长所负责立案、诉前调解等工作以外,他还与当地法官积极探讨案件的裁判思路、裁判理念以及办案技能,将宁夏法院、石嘴山法院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裁判理念与当地法院分享。他和阿合奇法院干警一同与柯尔克孜族同胞结亲戚,与当地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遇到语言不通的情况,柯尔克孜族小朋友会主动担任“翻译”角色,帮助他与柯尔克孜族同胞沟通交流。

“作为首位来到阿合奇的宁夏法官,我内心怀着一种使命感与责任感,希望能在新的岗位上发挥自己的业务专长。”周虎林说。他与其他援疆法官一起共同努力,用优良的素质、过硬的作风和出色的业绩,将自己的专长在有限的派援时间里奉献给这片土地,展现出宁夏法院援疆干警的良好形象,高质量的完成了援疆工作任务。他们的表现得到了当地干部群众的一致认可,新疆高院向宁夏高院寄来的感谢信中充分肯定了宁夏援疆干部作出的积极贡献,对援疆干部的辛勤奉献以及援疆家属的大力支持表示诚挚的谢意。

“黑包公”法官

“周法官看起来皮肤黝黑,工作时雷厉风行、一丝不苟,他严肃庄重的外表与耐心细致的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反差,很多人叫他‘黑包公’法官。”一位同事说。他总是真诚相待每一位当事人,从不以案件标的大小区分审判精力,对任何一起案件都尽心尽力。用最浅显易懂的语言向当事人阐述法律知识,用最便捷高效的方式为当事人解决问题,用自己的真心、爱心、耐心、诚心对待群众。

几年前的一个案件让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很多人至今都印象深刻。一位从固原移民搬迁至石嘴山的妇女在洗煤厂打工期间致残,丧失了劳动能力,她将工厂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法院宣判经营主体支付赔偿金,但是洗煤厂属于承包经营,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困难,周虎林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通过银行查询被执行人账户,搜查涉事企业等举措推进案件执行,并向女工耐心解释法律条款和工作流程,做了大量认真细致的工作。

在案件办理的过程中,女工及其家人由于缺乏相关知识,质问他“你自己也有电脑啊,在上面操作一下钱不就出来了嘛。”误解他是故意拖延,于是频繁给周虎林打手机和办公电话,每天蹲守在法院门口,情绪激动时甚至在他的办公室和法院门前破口大骂,影响了法院的正常秩序。周虎林一边耐心的做安抚解释工作,一边顶着压力推进案件的执行进度。经过不懈努力,他终于拿到了涉事企业赔偿的承兑汇票,考虑到女工及其家人的实际情况,他又联系相关银行取现,最终把40万赔偿金送到了女工家人的手中。面对群众的不理解甚至误解,他说:“普通老百姓理解什么是正义,什么是法律的正义,主要是通过他自己或者他的亲朋好友遇上案件时,法官审理案件是否真正体现了正义的风范。有的群众文化水平不高、法律意识不强,有时会是非不分、言词激烈,但他们尊崇法律的眼神是相同的,我希望用自己的真心和专业,用最浅显易懂的语言向他们阐述法律知识,用最便捷高效的方式为他们解决问题,期望用我的行为感化他们,定纷止争,使他们对法律法规少一分误解,对公平正义多一点信心。”

在同事的眼中,周虎林是新时代知识型业务型法官。他时刻提醒自己要牢守政治底线,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他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类理论学习活动,主动向身边的党员学习。“我的‘学习强国’上已经有两千多的学习积分了。”周虎林笑着说。民商案件涉及面广,尤其是建设工程类案件涉及金额大、时间周期长、情况错综复杂,属于案件中的“疑难杂症”,需要法官有高超的业务能力和丰富的专业知识。工作中他始终把学习作为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的根本,认真钻研法学理论知识和相关领域专业知识,将所学的知识活学活用,与审判实践有机结合,深厚的法理知识、丰富的审判经验和对社会生活的深刻理解奠定了他良好的法律素养,成为了业务精、能力强的办案能手和调解行家。

自到法院工作以来,他一直在审判、执行一线。近年来,收、结案数在各业务庭名列前茅。所办结的案件中,没有因徇私枉法、判处不当而引起当事人“下喊上告”现象的发生,也没有因主观原因定性不准、事实不清而被上级法院改判或发回。能够认真做好调解工作,将调解工作延伸至案件审理全过程,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2015年他所审结的91件案件中,29件案件为调解撤诉方式结案;2016年他所审结的92件案件中,14件案件为调解撤诉方式结案;2017年他所审结的109件案件中,28件案件为调解撤诉方式结案。逐年上升的案件,他经常利用周末时间加班阅卷、制作庭审提纲、撰写裁判文书,对他审理的每一起案件及时作出裁判,缩短案件审理期间,有效地维护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时间成本,基本上他平均每两天要办结一个案件。为了实现“辩法析理、胜败皆服”,他撰写的裁判文书说理充分、论证缜密,认定事实准确且适用法律恰当。当事人和律师信赖于他精湛的业务能力,曾有东部地区的律师对他说:“周法官,看了您写的审判书,我们真的是心服口服。”他撰写的裁判文书多次被评为自治区优秀审判文书。近年来,他多次被确定为优秀公务员,并被记个人三等功4次,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授予“法院优秀援疆干部”称号。

履职尽责的“有心人”

作为大武口区人大代表、民进大武口区总支副主委,周虎林立足自身岗位,善于在案情中发现线索,深入调查研究,着力破解难题,积极建言献策,为当地法制建设鼓与呼。

一次办案过程中,开发商一纸诉讼将业主告上法庭引起了他的注意,由于小区业主擅自将自有花园面积扩大,拆除阳台并扩建,侵占室外扩大室内面积,对小区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经过调研,他发现这种现象在很多小区都存在,于是撰写了《关于对我区私搭乱建加强治理的建议》提交大武口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2018年,宁夏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4.1万件,审(执)结21.9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6.5%和20.1%;全区法官人均结案217件。呈两位数增长的数据引起了周虎林的思考。

“化解社会矛盾在总体布局上,应建立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机构仲裁、诉讼调解或判决等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的“大调解”防范格局。特别是要把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以及机构仲裁作为社会法制管理的重要工作予以加强,引导通过非诉讼调解渠道解决民事矛盾纠纷,从源头上减少诉讼调解案件数量,以改善法院矛盾集中的局面,使其更好地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提高人民法院的审判质量,切实体现解决矛盾纠纷最后一道防线的严肃与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周虎林说。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最终形成《建立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提案提交民进石嘴山市委会。

十九大报告提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仅在物质方面,而且对公平正义、安全方面的需求也越来越高,如何把十九大报告的相关精神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周虎林认为,作为一名法官,对通过每一个案子的公正审理,让群众树立起法治的信仰,让公平正义如阳光普照,这是对十九大精神的最好践行。